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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4月下调10种商品期货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幅度

发布日期:2023-04-11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自2023年4月12日结算以来,大商所相关期货合约的涨跌限额和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如下:

  棕榈油、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涨跌幅度调整为7%,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涨跌幅度调整为6%,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7%;玉米淀粉期货合约涨跌幅度调整为5%,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6%;其他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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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大商所决定对棕榈油和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进行交易限额,即自2023年4月11日交易时(即4月10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棕榈油期货P2304、P2305、P2306、P2307、P2308、P2309、P2310、P2311、P2312、P2401、P2402、P2403合约和液化石油气期货PG2304、PG2305、PG2306、PG2307、PG2308、PG2309、PG2310、PG2311、PG2312、PG2401、PG2402、PG2403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大连商品交易所调整前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对比 


大商所期货保证金调整

大商所保证金调整